油价调整价格_油价调整价格表最新消息

我省成品油价格调整

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调价信息,自2023年1月3日24时起,我省汽油、柴油最高批发、零售价格每吨分别提高250元和240元。调整后我省各标号汽、柴油最高批发和最高零售价格及有关事项见附表。

山东省成品油最高批发价格和零售价格表

品种

最高零售价格

最高批发价格

元/升

合同约定

配送的

合同未约定

配送的

VI

汽油

89号

7.19

9370

9322

92号

7.75

9950

9899

95号

8.31

10530

10476

VI

柴油

0号

7.36

8335

8292

+5号

7.21

8162

8120

-10号

7.78

8853

8807

-20号

8.12

9285

9237

-35号

8.42

9630

9581

-50号

8.64

9889

9838

备注:

1.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供国家储备用汽、柴油价格分别为每吨8930元和7895元。供渔业、林业、农垦用汽、柴油供应价格暂按供国家储备用油价格执行。

2.表中所列价格为国VI标准的汽、柴油价格。

3.车用乙醇汽油最高零售价格按照同标号汽油最高零售价格执行。

4.表中价格包含消费税、增值税以及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。

5.其他相关价格政策按国家发展改革委《石油价格管理办法》和我省现行价格政策规定执行。

按照《石油价格管理办法》规定,国内汽油、柴油最高零售价格根据国际市场原油价格变化情况,每10个工作日调整一次。

每次价格如何调整主要看调价前10个工作日国际油价平均值与再之前10个工作日平均值的比较情况,不是简单由调价前几天国际油价变动决定。综合计算,近10个工作日平均值仍较大幅度高于上期水平。

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说,当国际油价继续上涨,但不超过每桶130美元时,国内成品油价格按机制正常调整;如高于每桶130美元,根据《石油价格管理办法》规定,按照兼顾生产者、消费者利益,保持国民经济平稳运行的原则,取适当财税政策保证成品油生产和供应,汽油、柴油价格原则上不提或少提。